时报10月29日讯(记者赵璐)广大车主请注意,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消息,11月1日起,济南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将增加车载诊断系统(OBD)检查以及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检测氮氧化物排放两个判定项目,不合格将判定为排放检验不合格。
如果被检超标怎么办?应按要求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治理站(M站)维修,之后需返回同一检验机构(I站)进行复检,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。
需要注意的是,并不是所有的车辆都要进行上述项目的检查。对OBD检查这一项目来说,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(总质量不超过3.5吨)、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(总质量大于3.5吨)、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进行不合格判定,不在这一范围的车辆仍然按照检查并报告的程序执行。
对氮氧化物测试这一项目来说,对于全时四驱的、紧密多驱动轴的等不适用于加载减速法检测的车,该检测项目并不适用。此处提到的“全时四驱的”车辆,如柴油版SUV;“紧密多驱动轴的”则常见于大货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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